- 酒酣兴发得真意——酒与书法
酒酣情纵,书道自显——酒与书法的奇妙之缘。

中国书法,是汉字的艺术化呈现,而艺术本质在于抒发人之性情。正如张怀瓘《书断》所言:“文则数言乃成其意,书则一字已见其心。”在书法诸体中,草书最能展现人之性情。酒与书法,缘分深厚,“颠张醉素”便是明证。 张旭,人称张长史,性格豪放、不拘小节,嗜酒癫狂。史载他“嗜酒,每大醉,呼叫狂走,乃下笔,或以头濡墨而书,既醒自视,以为神不可复得也,世呼张颠”。杜甫在《饮中八仙》中写道:“张旭三杯草圣传,脱帽露顶王公前,挥毫落纸如云烟。”张旭饮酒三杯后挥毫,被尊为草圣。在王公贵族面前,他脱帽露顶、挥笔疾书,似有神助,字如云烟倾泻。酒后,他展现真实性情,借酒力放飞自我,将情感融入书法,落笔千言。 怀素的草书充满浪漫精神,他把心中欲望宣泄于草书。陆羽《怀素别传》说他“饮酒以养性,草书以畅志,时酒酣兴发,遇寺壁里墙衣裳器皿靡不书之”,癫狂之态尽显,人称“狂僧”。任华《怀素上人草书歌》描述他“狂僧前日动京华……十杯五杯不解意,百杯已后始颠狂。一颠一狂多意气,大叫一声起攘臂。挥毫倏忽千万字”。怀素酒后作草书,狂放不羁,醉中得真知,“忽然绝叫三五声,满壁纵横千万字”,这种癫狂是半清醒状态,内心狂放自由。 酒是性情之媒介。酒后放达,挥毫可抒发情怀。黄庭坚寄情山水田园,饮酒酬唱,以书画自娱。其草书被誉为宋代第一,酒功不可没。 他在《李致尧乞书书卷后》写道:“书尾小字唯余与永州醉僧能子,若亚栖辈见当羞死……连饮数杯,为成都李致尧作行。耳热眼花,忽然龙蛇入笔。”又在《书自作草后赠曾公卷》中说:“崇宁四年二月庚戌夜……尝重酝一杯,遂至沉醉……因以作草……书成颇自喜。”可见他微醉时作草书,感觉极佳,以情为弓、以笔为箭,情性跃然纸上。 苏轼也好饮酒。他曾说:“我整日饮酒,虽量不大,但爱看人饮酒,见客人举杯慢饮,我心亦乐。”叶梦得《避暑录画》记载,黄庭坚曾为苏轼画题诗:“东坡老人翰林公,醉时吐出胸中墨。”苏轼作书画前必饮酒,自称“酒后高兴时写字,笔到意到,心手合一”。他常酒后在书斋练字,时有佳作,便欣喜若狂 。
”路“必须去走方能到达,
“事”必须去做才能完成。
红色壹号,不只是酒,
它是英雄的见证, 是时代的印记, 是每一个梦想家心中不灭的火焰。 END